沭阳县安监局:做好四字文章 抓好安全培训
进入2010年以来,县安监局牢固树立“保安全就是促发展、抓培训就是保安全”的责任意识,在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中突出做好“细、精、新、严”四字文章,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培训计划“细”。紧密结合农民工占从业人员总数比重较大,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人群比重偏高,从业人员安全知识相对匮乏等实际情况,县安监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广泛征求生产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制度,做到安全培训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序运行。进入元月份以来,先后举办厂长经理培训班3期、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5期,参加培训人员371人次,另有700余人已列入培训计划,将在近期按计划陆续分班培训。
二是培训教材“精”。为全面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培训效果,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抓好、做实,县安监局培训工作人员在有关专家指导下,认真编写、审定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材,并为每名从业人员配发了一本《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同时按照既定培训计划,严格实行教考分离,通过科学命题、严格考核,确保培训达到预期效果。
三是培训方法“新”。为了提高培训质量,安全培训机构深化教学改革,引进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积极推行信息化培训,通过典型事故案例分析、警示教育等形式,努力提高内容讲授的生动性、实用性和针对性,提升了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并设计、印刷了《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发放到全县各生产经营单位,结合安全生产星级企业创建活动同步展开,及时掌握全县其他从业人员培训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从速从快解决。
四是执法检查“严”。通过专项检查、突击抽查等方式加大对安全培训工作的行政执法检查力度。采取听汇报、看档案、查持证、考知识四位一体的检查方法,将高危行业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安全生产任职资格,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项目列为检查重点,依法严肃查处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危险行业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任职和未持证上岗、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要求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等现象,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从业资格,情况严重的,依据有关法律进行严肃处理。(安监局/韩华林 徐福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