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保障局安全生产三项活动情况汇报
宿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史和平副省长在10月27日全省“1+3”安全监控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我局迅速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认真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履行部门职责,落实责任,狠抓事故隐患的整改。现将安全生产三项活动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发挥劳动保障监察职能,维护职工队伍。我局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法律武器,在对企业、个体工商户、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社会保险费征缴,妇女儿童劳动保护的案件进行依法处理同时,我局还注重宣传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知识,尤其是在建筑行业,对农民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有力地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强化职业技能鉴定,提高职工技能素质。我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强化鉴定程序,确保鉴定质量,提高鉴定水平,对车工、钳工、电焊等所有鉴定的工程,采取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考评方式进行技能水平鉴定,其中安全生产教育方面的考试内容均有所涉及,从技术源头确保生产的安全。同时,积极联系全市各类企业主,及时对新进员工和技术落后以及年龄偏大的老职工进行技术指导,提高其技能操作水平,提高职业安全系数。
三、加强局系统内部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一是聘请专业保安公司人员全天24小时轮流值班确保局系统内部安全保卫工作;二是对局系统内部全体工作以及市高级技工学校(市公共实训基地)的全体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措施,提高安全意识;三是对局系统涉秘的档案、网络定期进行安全排查,减少安全隐患。2009年,我局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大力推进安全文化工作建设。
四、加大工伤保险工作力度。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健全工作机构,做好参保和管理工作。一是明确职责,落实任务。为了确保《工伤保险条例》有效实施,年初明确布置各县区落实好工伤认定行政职能科室和经办机构职能科室,积极做好工伤、病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二是做好工伤认定和工伤案外调解工作。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认定程序和时间的严格要求。工作组迎难而上,克服了人手少、无经费、无交通工具等困难,对劳动关系不明确,事实不确凿的个案都进行了取证调查,力争正确无误地做出工伤认定,减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